欢迎来到山东杰优达物流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加入收藏 | 物流网络 | 联系我们

全国咨询热线

13906403978

News information

新闻资讯

联系我们

山东杰优达物流有限公司

电话:13906403978

地址:济南市天桥区二环北路7777号泉胜物流B区32号-1

行业新闻

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新闻 >

济南仓储代发:四部门发布公告 调整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措施

发布者:杰优达物流 发布日期:2023-08-30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近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公告,调整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措施。
 
公告称,当前,新冠疫情全球卫生紧急状态结束,我国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管理阶段。为适应新形势要求,现就非医用口罩、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等六大类防疫物资产品出口质量监管措施作出如下调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商务部停止确认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清单工作,市场监管总局停止提供国内市场查处的非医用口罩质量不合格产品和企业清单工作。海关不再以上述清单作为相关产品出口验放的依据。相关出口企业无需再申请进入“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医疗物资生产企业清单”或“取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非医用口罩生产企业清单”,报关时无需再提供“出口方和进口方共同声明”或“出口医疗物资声明”。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药监局2020年第5号公告(《关于有序开展防疫物资出口的公告》)及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2020年第12号公告(《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的公告》)同时废止。有关防疫物资出口企业要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自觉维护中国产品国际声誉。
 
来源:环球物流网

http://www.jayoda56.com

山东杰优达物流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鲁公网安备 37010502001833号 鲁ICP备2022010071号

地址:济南市天桥区二环北路7777号泉胜物流B区32号-1

咨询电话:13906403978

技术支持:济南嘉晟科技